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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09-03-08 16:01)
  • 标签: -  分类: 未分类

    当你申请公派留学的时候要记得,公派留学的"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方针出自邓小平(1993年)。
下面是关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值得注意的几点:
   1)要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要求的条件是: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纪博士生,35岁以下(含);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和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订的研修计划。归纳一下的话,首先你要在一个具有申请资格的学校(一般是具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学校),然后你的学科最好是国家重点倾斜的学科(比如
能源、信息、生命科学等),最后一定要有国外导师的邀请函和培养计划。
    2)联系国外的导师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因为绝大多数知道中国政策的导师都很喜欢要中国的学生,国家出生活费,你免费去打工,或者说是去给它作科研,他是很愿意的。
    3)需要什么样的外语水平?不要求英语四级六级,也不要求托福GRE等,只需要国外学校认可你的外语水平即可,也就是说,只要国外导师认可,你不必考任何的英语考试。最好能让导师给你发邀请信的时候注明认可你的外语水平,省去很多麻烦。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一般申请年限为半年-2年,如果时间更长就要申请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这样的话,申请年限可达4年。留学期限在12个月至24个月之间的,回国时间不超过1个月;留学期限在24个月以上的,回国时间不超过两个月或每年一次不超过1个月。
    5)申请成功后,国家会每月给予生活费,大约一年提供的生活费为13万人民币。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应该也购花,值得注意的是,公派留学的人员不允许在国外打工,送你出去是学习的,钱购花,不要浪费时间打工。另外国家会报销你往返的路费,不小的开支的。
    6)按照规定,回国服务公派研究生应按期回国,记得你在外面的生活费是国家出的钱...
    最后祝你成功,学业有成!

本文来自: 石油网:(http://www.hipetro.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hipetro.com/%e5%85%b3%e4%ba%8e%e8%81%94%e5%90%88%e5%9f%b9%e5%85%bb%e5%8d%9a%e5%a3%ab%e7%a0%94%e7%a9%b6%e7%94%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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